贴牌代工是否侵权,关键看三点:商品是否进入国内市场、委托方在目的国是否有商标权利、加工方是否尽到审查义务;商品全部出口且尽到注意义务的,一般不构成侵权。
一、什么是贴牌代工?
贴牌代工(OEM)指加工方按境外委托方要求,生产标注委托方商标的商品并全部出口,不进入国内销售。司法实践中,定牌加工商品未进入国内市场流通,国内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,一般不认定构成商标侵权。
二、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侵权?
如果加工方明知或应知委托方对商标没有合法权利仍接受委托加工,或者把贴牌商品投入国内市场销售,就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6年修订,2027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侵权行为——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,或者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。
三、加工方如何防范风险?
接单前审查委托方在出口目的国的商标注册证或使用授权书,核对其权利范围和有效期;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证条款,明确侵权责任由委托方承担;保留商标权属审查记录和出口报关单据;贴牌商品严禁回流国内市场销售。
相关费用与时限
- 商标注册电子申请官费270元/类,超过10个小项每项加收27元;纸质申请300元/类(超项30元/项)。
-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二个月(第三十六条);收到驳回通知后15日内可申请驳回复审(第三十七条)。
- 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可被申请撤销(第五十七条);商标专用权有效期10年,期满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。
帮国外客户贴牌代工,使用对方商标会侵权吗?常见问题FAQ
问:帮国外客户贴牌代工,会被国内商标权人起诉吗?
答:商品全部出口、未进入国内市场的,一般不构成侵权;但如果委托方对商标没有合法权利,或者贴牌商品回流国内市场销售,仍可能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。
问:贴牌加工前需要审查什么?
答:审查委托方在出口目的国的商标注册证或使用授权书,核对其注册的类别、商品范围和有效期,并留存审查记录。
问:贴牌商品能转内销吗?
答:不能。贴牌商品转入国内市场销售,等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,构成商标侵权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问:委托方提供不了商标注册证,还能接单吗?
答: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权利证明;无法提供的,应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证条款,明确侵权责任由其承担,并谨慎评估风险。
问:贴牌代工合同要写哪些条款?
答:建议写明商标权属保证、侵权责任承担、出口地域限制、禁止转内销、违约责任等条款,并保留商标审查和出口报关证据。
本文标题和链接 帮国外客户贴牌代工,使用对方商标会侵权吗?: https://www.rbiao.net/article/id/9859.html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为诗宸商标查询及本链接!
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Email:75696531@qq.com,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