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电商平台被投诉商标侵权并遭链接删除、商品下架,商家应先对照对方商标与在售商品自查:确认不侵权的,及时提交不侵权声明与初步证据申请恢复链接;确属侵权的立即停售下架止损,切勿隐瞒硬扛。
一、平台“通知—删除”怎么运转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二条,商标权利人认为权利受侵害的,可通知平台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,通知应含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;平台接到通知后须及时采取措施并转送商家。实务中不少投诉来自竞争对手或职业投诉人,理由未必成立,不必一被投诉就自认理亏。
二、三步自查与提交不侵权声明
自查分三步:一看主体,投诉商标的注册人与投诉人是否一致;二看商品,在售商品与对方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相同或类似、标识是否相同或近似;三看来源,有无授权、有无在先使用或合法进货凭证。不构成侵权的,应在平台申诉入口提交“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”,附商标注册证、授权书、进货凭证等初步证据。依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三条,平台将声明转送投诉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其投诉或起诉通知的,应当及时终止下架等措施。
三、确属侵权与恶意投诉怎么处理
自查确认侵权的,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6年修正,2027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五十七条立即下架停售、封存涉案商品;销售者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且能证明商品系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要留好进货凭证。若投诉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致损,商家可依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二条主张赔偿,恶意投诉的还须加倍赔偿。
相关费用与时限
- 平台将不侵权声明转送投诉人后十五日内,投诉人未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平台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。
- 商标权利救济途径包括协商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和向人民法院起诉;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,加倍承担赔偿责任。
- 商标注册电子申请官费270元/类,超过10个小项每项加收27元;纸质申请300元/类(超项30元/项)。实质审查约6-9个月,从申请到领证约12-18个月,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进度为准。
在电商平台被投诉商标侵权、商品被强制下架,商家该怎么办?常见问题FAQ
问:收到平台商标侵权投诉、商品被下架,第一步该做什么?
答:先看投诉通知中的商标注册号、权利人、侵权理由,再对照自己的商品自查:投诉主体是否一致、商品类别与标识是否相同近似、有无授权或合法来源。不属于侵权的不必认赔,确属侵权的立即下架,并按平台要求限期提交材料。
问:确认自己不侵权,怎么恢复被下架的链接?
答:在平台申诉入口提交“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”,附上自己的商标注册证、对方授权书、在先使用证据或进货凭证等初步证据。平台转送投诉人后十五日内其未投诉或起诉的,平台应当及时终止下架、删除等措施。
问:被恶意投诉造成损失,能追偿吗?
答:可以。依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二条,投诉人因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,恶意发出错误通知的加倍赔偿;损失较大时可向法院起诉,必要时申请行为保全先恢复经营。
问:确实卖了侵权商品(比如仿牌),现在怎么办?
答:立即下架停售并封存涉案商品,配合平台与监管部门处理,避免损失扩大。如果自己不知道是侵权商品,且能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要保留进货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等凭证。
问:反复被职业投诉人“敲打”怎么办?
答:保存历次投诉、申诉与平台处理记录。明显滥用投诉或证据造假的,可向平台举报其滥用投诉机制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,必要时起诉追究其错误通知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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