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伪联名”营销的法律风险
8月16日,“沪上阿姨蹭流量”登上热搜:电视剧《我的前半生》中“薛甄珠”一角翻红,网友喊话茶饮品牌联动,品牌上线“阿姨你找谁”专区,剧方回应并未联名,律师称或构成不正当竞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,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;突出使用他人知名角色元素,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。

二、影视角色名能注册商标吗?
角色名能否注册,关键看显著性与在先权利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6年修正,2027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九条、第十一条规定,具有独创性、能区分商品来源的角色名,可由权利人申请注册;他人抢注的,权利人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,已注册的可申请无效宣告。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商标审查审理标准》对显著性与恶意抢注认定有细化规定。
三、商家蹭热度营销如何合规?
首选与版权方正式联名并取得书面授权;未获授权时,避免突出使用他人知名角色、剧名元素,不制造“官方联名”的误导。营销前可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名称的注册情况,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评估。
沪上阿姨蹭“薛甄珠”流量上热搜,商家玩影视梗营销会侵权吗?常见问题FAQ
问:商家用影视角色名做营销,会侵权吗?
答:未经授权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,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、标识,引人误认为存在特定联系的,属于混淆行为;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。
问:影视剧角色名能注册商标吗?
答:具有显著性的独创角色名可由权利人申请注册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6年修正,2027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九条、第十一条,缺乏显著特征或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标志不能注册。
问:角色名被他人抢注成商标怎么办?
答: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;商标已注册的,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无效宣告;2026年修正的商标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恶意抢注行为的规制。
问:什么是“伪联名”营销?
答:指未经品牌方或版权方授权,擅自使用其角色、名称、包装等元素,使公众误以为存在官方合作关系的营销行为,涉嫌混淆与虚假宣传。
问:商家想合法做联名营销该怎么做?
答:与权利方签订授权或联名合同,明确授权范围与期限;联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,及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;营销前先做商标近似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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