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情背景
某餐饮公司(下称“某香公司”)几年前在第43类餐馆、快餐馆服务上注册了一件店名商标。随着经营调整,公司陆续关停堂食门店、转为以外卖和预包装食品销售为主,原注册的餐饮服务商标在门头、菜单上出现得越来越少。此后,某同行以“连续三年不使用”为由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。某香公司收到撤销申请相关通知后才意识到,商标可能保不住。

二、争议焦点
本案焦点是:在指定的三年期间内,某香公司是否在核定使用的第43类餐饮服务上对涉案商标进行了真实、公开、合法的商业使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6年修正)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,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答辩。
三、证据准备与法律依据
撤三答辩的关键不是“我一直在用”的口头说明,而是能形成时间链条的证据。某香公司的难点在于:堂食阶段的门头照片、租赁合同已经过期,外卖阶段的订单记录与注册商标的对应关系不清。实务中,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要求使用证据能够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、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、由注册人或经其许可的人真实使用。
- 有效证据举例:带商标的门头与店内照片、菜单与餐具包装、带商标的外卖订单或平台店铺截图
- 交易凭证:销售合同、发票、收银与外卖流水,需能体现商标标识与时间
- 宣传证据:广告投放合同、公众号与短视频宣传记录,需带有商标标识
- 许可与加盟证据:商标许可合同、加盟协议及许可备案材料
需要提醒的是:仅有商标印制合同、单方制作的图片,或者证据时间落在指定三年期间之外的,通常难以被采信。
四、处理结果
在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下,某香公司补充提交了堂食阶段的带标门头照片、外卖平台店铺页面与订单记录、包装印刷合同及部分发票,并对经营重心转移作出说明,形成覆盖指定期间的使用证据链。最终商标主管部门认定该商标在核定服务上的使用成立,维持了注册。
五、相关时限与费用
- 撤三答辩期限: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
- 撤三针对的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,计算期间为提出申请之日往前推三年
- 商标被撤销、被宣告无效或期满未续展的,自撤销、无效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,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
- 商标专用权有效期10年,期满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,续展官费450元
六、对企业与权利人的启示
第一,商标要用在核定项目上。把注册在餐饮服务上的商标只用于预包装食品销售,容易出现“用错地方”的举证困境。第二,平时就要留证据。门头、菜单、订单、发票、宣传物料按年度归档,撤三答辩期限只有2个月,临时很难补齐。第三,经营范围变化要同步调整商标布局。堂食转外卖、增设自有产品线的,应及时在相应类别补充注册。第四,收到通知立即响应。无论是驳回、异议还是撤三,都有严格的法定期限,逾期即丧失答辩机会。
商标撤三答辩实战案例:餐饮业企业踩过的坑与应对(2026)常见问题FAQ
问:商标被提撤三,答辩期限是多久?
答: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,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,商标很可能被撤销。
问:撤三答辩要提交哪些使用证据?
答:带商标的门头与店内照片、菜单、外卖订单、平台店铺截图、销售合同、发票、广告投放合同以及许可加盟协议等,需能体现商标、时间与核定项目。
问:餐饮商标撤三答辩容易通过吗?
答:取决于证据链是否完整。能证明在指定三年期间内在核定服务上真实使用的,一般可维持注册;证据零散或时间不连续的,被撤销风险较大。
问:商标撤三是什么意思?法律依据是什么?
答:撤三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撤销,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。
问:商标被撤销后还能恢复吗?
答: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复审;若确因未使用被撤销,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,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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